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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對於還需適應期的小光,升上三年級的亮亮顯得從容不迫
除了讀整天的時間變三天之外,其他的變化不大
而且又和低年級時期的導師同班,讓我們放心不少
於此同時,我也對亮亮釋出一項重大利多:發放零用錢
「
「亮亮,以後妳每天上學都能領到十元當零用錢。」
「為什麼姊姊這麼好?」
「小光,因為拔比也是讀三年級的時候開始拿零用錢。」
「也是十元?」
「對,你們的阿公每天送我去上學都會給我十塊錢。」
我解釋了給十元當零用錢的緣由,也跟亮亮宣布另一項改變
從此以後不再發放「三節禮物」中的兒童節和春節禮物(僅保留生日禮物)
亮亮臉色為之一變,馬上大喊:「嗄~~~這樣的話我不要零用錢了啦!!」
我馬上說明零用錢和三節禮物之間的差異:
「亮亮,禮物一年只能拿三個,一個算500元好了,一年頂多1500元,
但生日禮物還有,所以一年算1000元;但妳每天上學拿10元,一星期
就有50元,一個月就是200元,那一年下來妳會拿多少?」
「呃....一個月200,一年是....」
「扣掉寒暑假三個月,所以有九個月,這樣就有1800元喔!」
就算亮亮數學再不靈光,她還是秒懂1800〉1000的道理
於是,她接受了發放零用錢的新方案
不過,老婆也提醒亮亮,如果亂花錢的話,1800是不會大於1000的
給零用錢的目的,就是要讓亮亮開始學習如何運用金錢
可以花錢買急需的,也可以存錢買自己想要但現在還買不起的東西
無論是花錢或存錢,都是需要學習的
理財觀念,就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吧!
(話說回來,小學時代的我拿到零用錢通常都是馬上花掉就是了.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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